Author Archives: 十二牧·时间的灰

换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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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艳阳天 [原]

          最近爱哼这首歌:  (女)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八岁的哥哥呀坐在河边 东风呀吹得那个风车转哪 蚕豆花儿香呀麦苗儿鲜 风车呀风车那个衣呀呀地唱哪 小哥哥为什么呀 不啊开言 (男)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八岁的哥哥呀想把军来参 风车呀跟着那个东风转哪 哥哥惦记着呀小英莲 风向呀不定那个车难转哪 决心没有下呀 怎么开言 (男)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八岁的哥哥呀告诉小英莲 这一去呀翻山又过海呀 这一去三年两载呀不回还 这一去呀枪如林弹如雨呀 这一去革莫道不消魂命胜利呀再相见 (女)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 十八岁的哥哥呀细听我小英莲 哪怕你一去呀千万里呀 哪怕你十年八载呀不回还 只要你不把我英莲忘呀 等待你胸佩红花呀回家转 只要你不把我英莲忘呀 等待你胸佩红花呀回家转   《柳堡的故事》是1957年拍摄的黑白电影,50年过去了,片子没多少人看了,可主题曲《九九艳阳天》却被一再的传唱。最近这些日子,我也迷上了它。 为什么喜欢这个作品呢,很难一下子说得清楚。单从曲词上来说,象“哟”、“呀”、“哪”这些个虚字频繁而又恰到好处的运用,就已经使得整首歌听起来别有韵致,与众不同。再细看歌曲里具体的唱词,更是用心独到。比如“风车呀风车那个衣呀呀地唱哪”,由于使用拟声的得当,显得非常的俏皮;而“蚕豆花儿香呀麦苗儿鲜”则把一派清新自然的乡土气息带到了我们面前。建国三十年间,文学艺术虽然和政治发生着难以言说的纠葛,但《九九艳阳天》中这种源于民族文化本真的俏皮和自然却常常出现在各种文艺作品中,这可以说是政治不能完全左右文艺发展的明证吧! 喜欢这个作品,说得高尚一点,当然是要提到里面体现出的中国文化根子上的民族性;但要说得通俗一些,或者更真实一点,则是因为歌曲里体现出的朴实无华的爱情,那一句“小哥哥”,想必凡是经历过爱情的人们,都会有所神会吧!爱情中那种欲言又止的状态,当爱情与现实冲突时的困惑,中国传统爱恋中的那种坚定与忠贞,都在歌词中有所体现。而那种无奈离别的感情体验,也在男性看似豪壮的“这一去呀翻山又过海呀 这一去三年两载呀不回还”中淡淡显出。不过,民间的文艺总是有种昂扬向上、略带幽默的精神在里面,象“这一去呀枪如林弹如雨呀 这一去革莫道不消魂命胜利呀再相见”就把这种精神充分展示了出来。 看文艺类的作品,不管多简单,只要有一点触动了我的感觉,就会觉得鼻子发酸,眼眶湿润。《九九艳阳天》就这样打动了我,这是太敏感的缘故吧!如此行状,大概又要被人不屑地称为“廉价的感动”。虽然在理智上,我希望自己能够在情感的控制上更上一层楼,能够脱离这种“廉价的感动”,但是一进入到文艺作品的欣赏,却很难控制自己的感觉,反而蛮喜欢蛮珍惜这点感觉,因为有它的存在,我才能毫无障碍的进入到作品的内里,得到一种借由分析和判断无法获取的精神愉悦。在这里,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全部的中心都在那句“哥哥惦记着呀小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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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诗 春天到了 [原]

(激愤而缓慢地) 住在俺左边的伙计,把俺的门砸了个洞,学校问那个伙计要了二十块钱,拿了块儿泥巴堵上了洞;住在俺右边的伙计,每天都要弹钢琴,还整了个布鲁斯口琴,每天呜啊呜,弄得俺一天都没心情干活。   (深情带有民谣感觉地) 水房里常常有人看着自己默默地笑,在凌晨两点上厕所,这种笑容实在让人毛骨悚然;有一天晚上被吵醒,听见水房里有人哭泣,“为什么 为什么 你要……”;有固定在水房出现的只穿三角裤头的猛男,也有喃喃自语就要成为爱因斯坦的物理学家,还有永远上厕所不料理干净后事的鸟人和永远仗义执言写满“猪头”的小纸条。   (轻快带有调侃口吻地) 跑来跑去找工作的伙计们,间或的被人羞辱或者羞辱别人;有让这个狗日的社会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哥们,说要回家去卖糖葫芦,俺说支持支持,强烈支持,只是咱整个新鲜的吧,不要再卖副食品了。   (惊讶略显无可奈何地) 有的伙计永远在看不顺眼的人的门上写上“傻B”两个字,被写的人每天勤劳的把它擦去,你擦我写,我写你擦,看起来就像“水写纸”,不过来来回回的只练两个字;俺还是在刻苦读书,读累了学术的就看点诗歌啥的,不过现在养成了毛病,每读几句优美的诗句,就要发自肺腑的骂一句“他妈的”。   (情深款款而诚恳地) 前些日子,园子里开始有了绿色,没几天,就变成了沙土色,沧海啊、桑田啊,就在俺眼皮底下来回过;俺就要从霍比特人居住的小房子里搬走了,俺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看综艺节目,不看大片,不看美剧,俺也不再成天价惦记着美女了,真的、真的,俺这么多年就说过这么几句真心的话儿。   (沉着而略带歌唱性地) 春天到了,天气变暖活了,俺们就要发芽了(延长音),俺们就要开花了(延长音),可俺每天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俺是个说相声的,俺真的觉得俺是个说相声的,觉得俺是个说相声的,俺是个说相声的,个说相声的,相声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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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原]

  2006年初,《朗读者》这本书在北京各大书店上架。我注意到了它,但我一次也没去碰过它,因为我自己很清楚,这就是我曾经读过的《生死朗读》。Der Vorleser 翻译成汉语,当然是“朗读者”更为准确,但翻译成“生死朗读”也无可厚非,用“生死”二字不过是为了揭示此书所涉及问题的厚重。前几天,在一家买特价书的书店买到了当年自己看过的《生死朗读》,和《朗读者》一样也是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只是翻译者不同,是2000年的版本,不过是小开本,比起《朗读者》来,装帧设计更为朴实。 翻着这本书,很清楚地记起自己和这本书相遇的过程。2002年在北京闲呆着,没事老泡在书店翻各种杂书看,有一天在“国林风”的外国文学书架上随手抽出了这本书。前言是池莉写的,她谈到1997年在德国参加一个交流时,听闻德国人异常兴奋的谈一本小说,这就是德国当代作家本哈德·施林格所写的Der Vorleser ,她非常感兴趣,但尴尬的是她不懂德语。所以,身在德国,端着德国的酒杯,喝着德国的葡萄酒,却与德国的优秀小说失之交臂,对她这个酷爱小说的人来说,这真是一种惩罚。幸运的是,几年之后,终于有人把它翻译成了中文。池莉是我所钟爱的当代作家之一,她的推荐也就自然吸引了我,什么样的作品能让这样优秀的作家如此肯定和赞赏呢?就是带着这种疑问,我靠在“国林风”的书架上,开始了阅读。和大多数碰到这本书的人一样,我也是一口气把它读完的,我承认自己是被打动了,但被打动的情感很复杂,每一部分都不太相同。     书的第一部分写的是十五岁的米夏尔·白格爱上了三十六岁的公共汽车售票员汉娜,这是一段充满着赤裸裸情欲的部分,但是那令人时而心醉的爱情也在其中,贯穿全文的朗读行为也从这里开始,米夏尔为汉娜朗读的第一部作品是莱辛的名著《爱米丽娅·葛洛荻》,这一段甜蜜与略有些畸形的爱恋以汉娜的突然消失作为结束。 第二部分开始的两人的重新会面是在对纳粹集中营罪犯的审判法庭上,汉娜是被告,米夏尔则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法律系学生,这中间不仅引出了对纳粹罪犯更为复杂的思考,而且也揭示了前一章朗读的秘密,原来汉娜根本不识字,而且在这一部分为了自己的尊严,她隐瞒了这个事实,使得她最终被判了终身监禁,而米夏尔出于种种考虑也没有把这个对她最有力的证据提出来,这一部分充满了思辨的味道,把一种道德的困境展现在了人们面前。 作为结束的第三部分讲述了米夏尔开始的为狱中的汉娜的重新朗读,他把自己的朗读录成磁带寄给汉娜,最开始的作品是《奥德赛》,从汉娜服刑的第八年到第十八年,整整读了十年,第十八年汉娜得到 ** 。这十年,汉娜由于这种朗读,开始去学习读写,并开始给米夏尔写信,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米夏尔一直没有给她回信。在她即将离开监狱的时候,“第二天早上,汉娜死了。她在黎明时分自缢了”。 作品的第一部分是感情玉枕纱厨色彩极为强烈的一部分,第二部分则是理性思考更为集中的一部分,我最喜欢第三部分,它把感情和理性的思考自然融合在了一起,而且在描写上更为出色。比如这一段“她的字体也有所改变,起初,她努力把字母写的工整,但却很不自如,后来就轻松自信多了,但是,她的字从未达到熟练的程度,却达到了某种严谨美,看上去像是一生中很少写字的老年人所写的字”。    《生死朗读》给我带来的冲击是各方面的。比如对于德语的感觉:德语是比较沉重的语言,这和它民族的性格大概有很大的关系,用这样的语言去朗读,应该能体现出生命的厚度。重新翻看这本书,突然很想捡起放下很久的德语,去感受一下德语的魅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冲击是来自于人生上的思考,米夏尔和汉娜的故事,在情感问题上比一般的著作要深刻的多。我第一次读完它的时候,有些茫然无措,因为当时的我不知道自己会面对究竟怎样的情感生活;过了这许多年再去读它,完全是另外一种感受,这是一本时读时新的书,随着人生经历的不断丰富,可以读出的东西会越来越多。 费了很多劲去描述这本书,但其实并无意要去解读这本书。文学作品具有优秀特质的一个根本方面,可能就是不太容易去解读,一旦解读,便把作品所要表现的情景意象狭隘化,成为等而下之的观赏。所以,我只是去不断地读它,而不希图对它做出分析和判断,完全让那种自然而然的体验保留在自己的情感思想当中。     仅以此文纪念我和它在2002年以来的相知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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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脆薄的杯儿 [原]

         这脆薄的杯儿   1 用句俗的来表达我的心情:2006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2 前些日子想起上大学时,大半夜的,一个人坐在窗台上看月亮。那晚的月亮又圆又亮,就那么什么也没想,傻傻的在窗台上待了一夜,愣是以为自己是个诗人。   3 总喜爱做陌生人的感觉。上高中的时候去哥哥工作的城市度暑假,兜里揣着哥哥给的钞票,蹬一辆破自行车,在那个城市里闲逛,看电影、打游戏、吃小吃、逛书店……;有一回还愣头愣脑的看了所谓的“人蛇表演”的骗人把戏,真是羞愧难当;也有很好的时候,就是无意中碰上了王朔的书,读的如醉如痴。这些快乐的记忆全因为我是这个城市的陌生人,因此我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4 城市的电影院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总是很寂寞的。大学毕业的时候,逛遍了济南城里的电影院,诺大的电影院里,常常只有几个人,循环滚动的播出当时正是热门的影片。有一回,跑到了洪家楼影院的小剧场,很小的一个厅,但是很精致,一般一场放两部影片,开场前有人摇铃通知,很有意思。那天看的两部影片,一部是《寡妇村》,小时候因为“少儿不宜”没有机会看;另一部叫什么忘记了,好像是反映建国初反间谍的片子,非常类型化的片子,也蛮有味道。这是我在济南影院看过最特殊的一种组合,现在想起来,真是很特别。   5 很喜欢坐公交车。不管在哪个城市,每当遇上解决不了的问题或烦心的事,就会坐上离自己最近的一趟车,坐到它的终点站,然后再换一趟车,继续坐下去。什么都不想,看着人来人往,上上下下,直到心情平静了。不过有时候很恐怖,很多公交车的终点站都到了城乡接合部,很是荒凉,有时天太晚了,从车上下来,听得四处鬼哭狼嚎的,不由得全身寒毛倒立。   6 过年回家无非是没日没夜的喝酒打牌,常常很厌烦这些事情。不过今年,却很喜欢这些事情,现在有些想明白了,回家过年不仅是为了家里人,也是为了自己。那种说不上来的人与人之间奇妙的关系,是对心灵最好的滋养。   7 近来爱看各种词典,后来又跑去买了一本《中国成语大辞典》,主要的原因时发现过了这么多年,自己连话都不会说了。翻着成语辞典,想起自己现在的状况和两个人很相似,一个是《编辑部的故事》里的那个刚进城的小保姆,手里只有一本《常用成语小词典》作为自己的读物,以至于到后来满嘴都是成语,而且只有成语;一个是《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她的好友为了迅速提高她的文化水平,就编了一本《成语大全》来教育她。最近真是没文化呢!   8 夜里常常失眠,于是放了本《三国演义》在枕头边,睡不着的时候,就爬起来一个字一个字的小声朗读。拿的本子是文瑞脑消金兽革中的一个校本,不知道错误是不是很多,品相上十分残破,书页完全变成了黄色。自己包了书皮,又把边边角角修理了一遍,拿在手里感觉很特别,整本书显得异常的柔软。最近几天,特别喜欢曹操,觉得这样的人物才是理想人格,拿得起,放得下,于万千挫折,常常付之一笑;做事果断,眼光独到;有容人之量,能虚心地接受建议;文采又好,胆气亦壮。除了吕伯奢的污点不大好解释外,其他方面,真可算得上是三国里头一号人物,任由毛宗岗如何贬抑,始终掩盖不了他的英雄气度。   9 字写得越来越差,看的帖子却越来越多。从钢笔字来说,大体上最早见识的是庞中华先生,此人开风气之先,一时成燎原之势,《谈谈学写钢笔字》几乎成了名著,不过现在看是越看越不顺眼,感觉味道上太不像汉字了;后来还看了一本沈鸿根的《怎样写好钢笔字》,内容很好,装帧也十分朴实端庄,他的字现在看来也很顺眼;上大学,在处理书籍中买了一本《中国硬笔书法》,这可能是我见过的对硬笔书法讲得最为全面的一本书,也是自己看得最多的一本,不过名不见经传,更兼编者众多,老让人觉得其中有很多地方自相矛盾;前些日子又想练字,于是去买了时下里最流行的田英章和卢中南的帖子,两人都号称是“九成宫”的底子,相比较而言,觉得卢中南的字更朴实到位一些,不过都不是太称我的心意。回家的时候,翻出一本邓散木的《钢笔字写法》,此书写于一九五九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由上海书画出版社根据遗稿整理出来,现在最喜欢这本帖子,觉得古拙有力,十分痛快。康有为在晚清鼓吹“碑学”,攻击帖学和萎靡的书风,原因是要从原始阶段的艺术中寻求质朴的、粗犷的美。喜欢邓散木的原因大概与此相同,邓散木属于最早一批探索如何将毛笔技法改装成硬笔技法的先驱,所以其字不像今天的钢笔字帖一个个看起来端庄秀美,无懈可击,而是于朴拙厚实中保有一种充沛淋漓的元气,显示了真正的力量。不过,虽然自己心里很明白,但练的却是一塌糊涂,一个朋友看了我练的字,说我为了故意求拙,把自己的字已经降低到小学生学写字的状态了,真是郁闷。不过,小学生就小学生吧,很多人都没去注意自己的字,一辈子可能还赶不上一个小学生。   10 今天去一个小书店,书店在一个服装市场的最后,看店的姑娘在那里披着羽绒服打盹。我在旧书堆里翻来翻去,时有惊喜,服装市场里淡淡的音乐在耳边回响。真的很喜欢北京,喜欢在服装市场里买旧书的感觉。   11 当年有一部电视剧叫《寻找回来的世界》,是讲工读生的。最近常常想起它,是因为思考一个问题,八十年代以来,在大众文化中最重要的集体回忆究竟是什么。政治动荡、经济变革、民生物业、教育就业……想了很多,但都觉得不是很恰当,最后想到了电视剧,这好像是最容易引起共同回忆的话题,无论是在哪一个文化阶层。所以想去系统的整理一下这二十多年来影响最大的电视剧的变化发展。不过,我一向的风格,是说得多,想得多,做得少,这件事可能又被自己搁置起来了。先记在这里吧!   12 真是很不会与人打交道。去一个小有点名气的书店,逛完之后,和那个店主说:“这是你全部的品种?”,店主说:“嗯,你觉得少?”,我说:“对”,店主的脸色一下就变了。我一下子很后悔,何苦呢,何必呢!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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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罗已死 [原]

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里,西塞罗显得有些茫然。悠扬而深远的音乐中,雄鹰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空气里依然弥漫醉人的气息,而西塞罗自己却不得不接受命运的安排,离开这个世界。虽然之前他也试图作出一些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结局,但对前途命运的清醒的认知以及与生俱来的精英分子的骄傲,使他在面对最后的结局时,选择有尊严的死去。这个场景是《罗马》第二季播放以来最富戏剧性的一幕。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相较于电影,电视剧往往缺乏一种可反复阅读的魅力,但在这些年,却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像HBO这样的机构舍得花大的投资来对电视剧进行精心结构的行为,使电视剧渐渐具有了可细读的特质,《兄弟连》的成功已经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而《罗马》的出现,则使得电视剧有了诞生“经典作品”的可能。随着故事的展开,《罗马》将一段风起云涌的时代现实化到我们面前,凯撒、庞贝、安东尼、屋大维、布鲁图斯等等名载史册人物的陆续登场都有不俗的表现,屋大维少年天才所显现的睿智与机警的描述已经使人感到十分的欣喜,而安东尼粗疏野蛮之中自有一种果敢凌厉之气也表现得恰到好处。故事的展开以两个相较于以上大人物名声并不显赫的士兵为线索,将罗马政治生活上大的动荡和日常生活结合在一起,自然而生动。一幅缓缓展开的罗马画卷里,不仅有迷人的风光,精致的建筑,也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情欲,可以说敲醒了我们心中对罗马的认知渴望。西塞罗的死,就在这样一个创作背景中慢慢被带出。这个场景充分显示了创作者描述故事的高深能力。本来他的死,在历史上该在他逃往庄园之外后,被安东尼安排的军队追杀,可电视剧中却选择了让战士泰特斯·波罗一人在庄园中面对西塞罗,使得整个场景充满了戏剧的表现力。 先是泰特斯·波罗接受命令时的从容不迫,这也许是罗马军队训练出的严格的纪律性和他历经各种战役后培养出来的自信心所致。在这样一个重大的刺杀任务进行的同时,他把自己的家人带到乡间,在他们嬉戏的同时,赶赴西塞罗的乡间别墅,完成自己的任务。对妻子的担心,他只告诉她,这不过是一件小差事,他很快就会回来,而她甚至不会觉察他离去归来的时间,颇有“温酒斩华雄”的味道。对乌瑞纳斯好运的祝福,他开玩笑的说“好运”就是他的小名,然后骑着马匹带着两个随从,在乡间缓缓向自己的任务进发。泰特斯·波罗这一番作为,可以说把大时代中小人物亦会分享和具有的伟大特质展现的淋漓尽致。 听闻波罗的到来,西塞罗做的第一件事不是逃跑,而是想尽力把屋大维和安东尼和解的信息传达给布鲁图斯,以期保持自己心中理想的可能实现。而当面对波罗,知道自己命运的降临时,他亦显得从容而镇静。两人的一开始的对话非常有意思,当波罗介绍完自己之后,西塞罗称赞了他的名声,认为这是自己的荣幸,波罗同样也表达了这种称赞,不过说得更有意思。他说“说到著名,每个人都(应该)听过西塞罗”,听到这句话,西塞罗本人也不仅苦笑了一下,承认了这个断言。对他自己的著名,他是有清醒地认识的,他知道自己的名字会被记在各种史书中,而波罗也会因为刺杀他而名留史册。但是这个在当时时代最著名的西塞罗,却不能把自己的命运抓在手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 对于西塞罗于刺杀任务伟大意义的描述和名留史册的诱惑,泰特斯·波罗倒显得漠不经心,他对自己的名字不那么在意,对于他来说,这只是他接受过的无数任务中的一个,只是稍微重要了一些。他感兴趣的是西塞罗园中成熟的令人垂涎欲滴的桃子,他想着给还在乡间嬉戏的妻子带几个回去作为礼物,而作为礼貌和尊敬,他还向西塞罗请求以获得许可。两人之间礼貌而平静的对话,把一场血腥的场面转化成令人感叹的画面。西塞罗的死亡,如同《罗马》在其他场景上的表述一样,相较于一般的电视剧,在血腥程度上比较真实,但至于西塞罗双手被割去这样有失尊严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在画面中。这大概出于对西塞罗的尊敬吧! 西塞罗的死,不像凯撒那样对于时局影响意义重大,也不像庞贝和布鲁图斯那样没有尊严潦倒落魄。他的死,和一种理想的破灭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他一生为之苦苦奋斗的“共和制”理想。本来,对于《罗马》中显示的西塞罗的形象,多少觉得有些滑头和猥琐,但从他的死,再往前推导,结合实际历史中他思想的定位和发展,不能不说编剧对他的处理是很恰当的。西塞罗积极地参与罗马的政治生活,也曾担任过罗马的最高行政官的职位,但他并不因为政治生活而影响到他独立思想的能力,这使得在很多时候,政治生活非此即彼的状态和他的实际思考产生很大的矛盾。他一生对独半夜凉初透裁反感,用自己出色的演说能力对这一现象进行不休止的驳斥;他尽力使自己不沾染贪婪自私的恶习,因而在很多时候,也获得民众的拥护;而他最大的理想是达成“阶层和睦”的境界,这在策略的表现上就使得他成为“温和派”的代表。《罗马》中一出场,他对元老院应对凯撒采取的措施所提的意见就充分反映了他的立场,这多少是带有中庸色彩的立场。 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谈及为君之道,认为成功的君主必须效法狐狸和狮子,既要做能识别陷阱的狐狸,又要做能威慑豺狼的狮子,庞贝、凯撒和屋大维都是这样的人物,安东尼在狐狸的特性上略差一些,但作为狮子尚能称雄一时。至于西塞罗,作为狐狸,可以说比上面三人都要强出很多,但可惜得是,在狮子这一方面他完全是缺乏的,这也是造成他悲剧收场的重要原因。不过有时,这只狐狸也会忍无可忍,表现出一些狮子的气息,比方面对安东尼的威胁,表面服软,暗地却布置反对他的方案,留下极其痛快的演讲辞,在元老院的会议上痛斥安东尼,完全摧毁了安东尼胜利的成果。不过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出色的言辞也给他埋下了祸根,所以当安东尼和屋大维商议清除不利势力时,安东尼特特强调要解决西塞罗以解心头之恨。 西塞罗的死,一如历史上每一个怀抱理想的知识分子的不能实现自己梦想的无奈死去,是令人悲伤的。但他的身后,却留下了远比那些政治斗争对人类影响重大、可以流芳百世的文本著作,他对于政治法律的论述,他对于希腊哲学的传播,特别是他享有盛誉的演说辞与演说术的著作,至今仍被无数人阅读相传,受到很高的推崇。即在当时,像战胜他的屋大维,在评论他时,仍然给予他非常的尊敬,认为他是一个有教养的人、一个语言大师、一个爱国者。西塞罗的前辈卡托认为,理想的罗马公民应该是“善于演说的高尚之人”,在西塞罗身上,这一点完全体现出来。这样一个清醒而有自己良知的头脑,处在一个强权纷争变化的年代,可以说是一种悲剧。但西塞罗在艰险万难中,却仍然保持自己独立思考的立场,仍然尽力的追求自己“共和制”理想,虽然最终失利,但他的形象却由此为后代出色的知识分子确立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榜样。   西塞罗已死,对于伟大的罗马来说,其中一部分的精魂已经随着他的离去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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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霍尔的时间 [原]

      1826年的一天,法莫道不消魂国人尼塞福尔·尼埃浦斯(Nicephore Niepce 1765-1833)将一块铅锡合金板置于一个暗箱中,从他房子的顶楼工作室里,把窗外的景物记录了下来,这些景物包括一座鸽笼,仓库倾斜的房顶,以及建筑物的一角。他花去了8小时的曝光时间,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幅永久性照片,记录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瞬间。在这里,8个小时是值得等待的,因为看起来它创作了历史,贡献了一个人类的奇迹。1964年的一天,美国人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 1928-1987) 将摄像机对准帝国大厦,用了整整6个小时一动不动地进行拍摄,完成了一部电影《Empire》。电影的放映因为技术问题,花了8个多小时。尼埃浦斯花去的时间是因为技术上的困难,体现了人类在科学上的进步,体现了所谓的不断发展进步的观念;而沃霍尔花去的时间则完全是对人类不断发展进步的嘲弄,甚至是对时间本身的嘲弄。     《Empire》究竟贡献了什么给我们,为什么它可以存在?现在人们常常说起的是《Empire》放映1个多小时后,整个大厦上的灯光全部亮起的情景,这被认为是个奇迹,可以看作一种审美心理漫长等待后的极度的满足。但此后的时间,帝国大厦的状态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灯光渐渐熄灭。除了胶片上的刮痕,片中的变化只是5次晃过镜头的沃霍尔本人,帝国大厦在时间中,寂寞的独处。这里面可以分析出一种哲学式的思考,只是如果专业的去分析,你也许会很愤怒沃霍尔那伙人在拍摄时的漠不经心,因为他们除了吃吃喝喝以外,所作的唯一工作就是摄影师每半个小时检查一下胶片运转的情况;这里面也可以分析出一种文学式的赏析,你可以描绘帝国大厦作为一个孤独的思考者的形象,可以描绘帝国大厦细微的情感变化,不过这样一来,你常常在脑海中会看到沃霍尔充满嘲笑的嘴脸,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对精致而脆弱的文化艺术的反驳。      还是什么都不分析的好,只做“静穆的观照”,从其他方面为自己找些观看下去的理由。其中的一个理由是,我们应该会了解一个人在8小时的生活里会有哪些基本的变化,但对一座建筑物在几个小时内的变化大概很少去了解,所以,看看《Empire》大概可以扩宽我们的求知的欲望。也或者,当没有什么理由觉得自己值得浪费这个时间时,直接离开它,沃霍尔的随意态度,使得我们并没有郑重对待此片的义务和责任。不过,人的心里总是很怪呢,越是无意义的东西,越会觉得里面大有文章,也许也许人类的形象真的不如一幢建筑物更具有表现力;而且,离开沃霍尔的时间,我们生活的绝大部分仍然是无意义的状态。     所以,观看沃霍尔的时间,可能是我们在无意义状态中能寻找到一条有意义道路的方式。也许,这是一条新的航道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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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的香格里拉 [原]

1946年,“中电二厂”拍摄了歌舞片《莺飞人间》,其中的插曲《香格里拉》成为经典歌曲。歌曲开头是一段独白,“谢谢你小白兔,你真是一个好向导,让我看到了这一片好风光,我要赞美,我要歌唱。” 这只小兔子曾经领着爱丽丝经历了一个美丽的梦境,所以它来带领主人公去往香格里拉这样梦一样的地方是有经验的。 唱歌的人叫欧阳飞莺,原名吴静娟,受过西洋传统发声方法的专业训练,抗战胜利后成为上海新一代的流行歌星,她的唱歌技巧受到过很高的赞誉,甚至有评论说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演唱中国电影插曲,在演唱技巧没有人能超越她。这首《香格里拉》是她流传范围最广、知名度最高的代表作。1949年,欧阳飞莺随上海明星歌舞剧团到菲律宾巡回演唱,不久,中国政局大变,欧阳飞莺便一直留在了菲律宾,直到80年代移居美国。 香格里拉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里面很有一些说法。1933年,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的小说《消失的地平线》中用了“香格里拉”这个名词,用来形容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后来小说被搬上银幕,引起轰动。“香格里拉”于是变成了一个很流行的名词,以“香格里拉”命名的饭店、商店也随之出现。后来,有很多人相信现实世界中确实有这样的地方,所以按照书中描述试图考证出真正的香格里拉所在。 在中国的语境中,有过这样的考证,认为“香格里拉”即“香巴拉”,是藏语,意为“心中的日月”,是源于康方言南路土语群中甸的藏语方言,是藏传佛教宣扬的人间净土。1997年,云南省政府向世界郑重宣布,人们寻觅以久的“香格里拉”就在云南省迪庆州。2001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甸县正式更名为香格里拉县。这种来自官方的定论,为香格里拉确定了一个现实的氛围。 不过,在1946年那些写歌、唱歌的人中间,这些考察可能并没有什么意义,“香格里拉”就是一个流行的名词,代表一个好地方,一个现实生活中不大可能出现的梦境一样的地方。对于在抗日战争中饱受创伤的中国人民来说,“香格里拉”就是一个美好的梦想,一个可以期待的重建起来的美丽家园的梦想。 这美丽的香格里拉 这可爱的香格里拉 我深深的爱上了它 我爱上了它 这美丽的香格里拉 这可爱的香格里拉 我深深的爱上了它 我爱上了它 你看这山偎水涯 你看这红墙绿瓦 彷佛是妆点着神话 妆点着神话 你看这柳枝参差 你看这花枝低芽 分明是一幅彩色的画 啊 还有那温暖的春风 更像是一袭轻纱 我们就在它的笼罩下 我们歌唱,我们欢笑 啊 哈哈哈 这美丽的香格里拉 这可爱的香格里拉 我深深的爱上了它 是我理想的家 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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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一个刘巧儿,再娶一个张五可 [原]

解放之初,戏曲演员的地位在短期内得到迅速的提高,这大大长了这些演员为艺术奋斗的心气儿;戏曲界的中流砥柱在那个时代大多也恰恰在演艺生涯的高峰期;新的影视技术又在新中国的建设中飞快的发展;而那时的政治环境也没有变成后来的风声鹤唳。所谓天时地利人和的种种优势,在五六十年代,戏曲艺术可谓一一占绝,所以荧幕上才可以留下那么多光辉灿烂的形象,比如刘巧儿和张五可。 刘巧儿是在新社会中追求自由恋爱的农村青年,强烈的反对封建的包办婚姻,对于自己追求的幸福爱情坚定而执著,“巧儿我自幼儿许配赵家,我和柱儿不认识,我怎能嫁他。我的爹在区上已经把亲退,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上一次劳模会上我爱上人一个,他的名字叫赵振华。都选他做模范,人人都把他夸。自那天看见他我心里就放不下,因此上我偷偷地就爱上他。但愿这个年轻的人他也把我爱。 过了门,他劳动,我生产,又织布,纺棉花,我们学文化。他帮助我,我帮助他,争一对模范夫妻立业成家。” 张五可是大家闺秀,聪明漂亮,而又十分的自信任性,所以会在代王俊卿来相亲的贾俊英面前尽情的展示自己,“叫一声王俊卿你来得正好,顾不得女孩儿家粉面发烧;我的心止不住扑扑突突地乱跳,有句话我要问问你呀仔细你听着,婚姻事应不应的我不恼,好不该说我不值半分毫,你说我心不灵啊我这手不巧,又说我貌丑无才我的身段不苗条,今日里到花园我们见了面,我让你仔仔细细地把花瞧。你看看红玫瑰,再看看含羞草,你看看这藤罗盘架再看看柳弯腰,你看看兰花如指,再看看芙蓉如面,看一看我这满园的鲜花美又娇,走一步凤展翅,走两步彩云飘,五可走了一个连哪连环步,钗环响亮我的声啊声音高,可笑你小小的书生为花颠倒,意悬悬眼灼灼你魂散魄消。” 在我看过的各种戏曲形式里,评剧表现的花旦最清新可爱、甜美自然,具有极强的生活气息,尤其由新凤霞这样的名角来演绎,实在是风采万种,令人百看不厌。时下流行的影视中的青春女性,虽然也会时时让人浮想联翩,可是相比较刘巧儿、张五可这两个人物,味道上还是差了很多。想想吴祖光真是幸福,娶了一个刘巧儿,又娶了一个张五可。 1956年,《刘巧儿》拍成黑白电影;1963年,《花为媒》拍成彩色电影,新凤霞创造的这两个人物得以流传。几十年后重新看这些剧目,仍然觉得精彩非常,完全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光彩。可惜的是,几十年过去了,人们的审美趣味随着社会的动荡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时过境迁,也没有什么大的心气和大的人物能恢复戏曲当年的盛况了。所以像刘巧儿、张五可的只能是绝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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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淡淡的伤感 [原]

朋友说,吃惯了北方口味较重的饭菜,猛然开始吃苏浙的饭菜时,会觉得寡然无味,但试着吃一段时间后,却又会体会到一种完全不同以往的感觉,才能体会出它的好来。 1993年,岩井俊二为富士电视台的《If》系列节目拍摄了电视短片《烟花》。片子真的很短,不过50分钟。故事也简单得要命,不过是一群小学生为了烟花的问题进行的争论,还夹杂着少男少女之间朦朦胧胧的爱慕之情。但就是凭借这部片子,岩井俊二让世人知道了他表现情感的功力,他的镜头,在无声无息中进入到了人们心中最私密的情感空间。 1998年,日本又出了一部《击浪青春》。讲一群高中女生迷上划艇的故事,女主角是被誉为青春玉女的田中利奈。训练、比赛、小小的胜利、再训练、失败、淡淡的收场,有青春的汗水和激情,却没有大的欢喜和悲伤,至于男女间感情的事,也是若有若无,令人无端添了许多惆怅。蓝色的海水看起来,真的很舒服,当划艇在水面上滑翔,背景音乐淡淡响起之时,如闻天籁。 2002年,台湾拍出了《蓝色大门》,孟克柔与张士豪这两个名字永远的进入我的记忆空间中。一个奇奇怪怪的高中女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男性还是女性;一个热情善良的高中男生,自信满满,阳光灿烂,精力充沛,但却无法把握自己的感情生活。十七岁的年华,是天空会发亮的年华,是景物清晰爽利到极点的年华;十七岁的年华,也是最不会讲故事,和最不爱讲故事的年华,晃来晃去的,那些年华就慢慢走掉了。 《烟花》、《击浪青春》、《蓝色大门》是陆陆续续跑到我的行囊里的,相对于其他轰轰烈烈的收藏来说,这三部平淡无奇。情节上没有什么波澜,画面上也很难叫人惊叹,音乐运用得也很普通,可这种种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元素加在一起,却有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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